永胜:做好“三份问卷” 增强对村巡察针对性实效性

发布时间:2021-03-21 08:14:06   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近年来,永胜县在巡察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探索并实行“五个三”工作法,有效提升巡乡带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准发现农村基层贪腐线索,及时全面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紧扣“三个聚焦”,确保方向不偏。对村巡察中,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

突出“三个重点”,保证目标精准。在对乡村开展巡察工作中,把基层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村列为巡察监督的主要范围,保证巡察目标精准,有效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重点人,指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干部;重点事,主要指“三重一大”事项,即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具体事项;重点村,就是焦点问题多、矛盾纠纷突出的村组。

做好“三份问卷”,全方位收集民情。巡乡带村过程中,针对“关键少数”、公职人员和其他人员制作调查内容不同的三份问卷,全方位、多角度、广领域地征集社会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建议,梳理问题,挖掘线索,依靠人民群众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针对“关键少数”,主要调查了解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以及遵守六大纪律情况等;针对公职人员,主要调查了解乡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及村“三委”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针对其他人员,主要了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惠民资金发放、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建好“三个小组”,提高巡察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县委巡察组在对村巡察工作中,根据巡察组人员专业素养、职业特点进行责任分工。组建资料查阅小组,由组织、宣传等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阅会议记录、党建、扶贫等资料,并从中找问题查不足;组建财务检查小组,由熟悉财务的财政、审计等人员组成,负责检查被巡察单位的财务财经情况,寻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的问题线索;组建调查小组,负责调查核实通过信访、举报、走访反映的问题以及资料查阅小组、财务检查小组发现的问题,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统筹又有专业的巡察工作合力,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水平。

采取“三种处置方式”,高效推动解决问题。对村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巡察组对共性问题列入巡察情况报告,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相关规定但尚未达到追究法纪责任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县委巡察组及时下发《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立行立改;对不属于巡察范围,但矛盾突出、反映强烈的问题,由县委巡察组下发《巡察发现问题交办单》,交由当地党委及村级党组织及时化解处理。(刘玉洪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