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从今年4月1日起,对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党员因酒后驾车、赌博等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问题,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于每周五进行集中公开通报曝光。”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作出安排部署,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为进一步促进健全党员、公职人员监督体系,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党内监督和司法监督贯通协作的渠道,督促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不断探索并逐步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既立规矩、划红线,又清“死角”、扫“盲区”;既从典型案例、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入手,又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把影响作风建设的深层次症结问题找准找实、抓准抓实,推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在后续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方针要求,按照不同的身份主体,区分酒驾与醉驾、违法与犯罪,综合考虑危害程度、认识态度等相关情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审慎稳妥处置。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及时督促所涉及单位、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当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对待监督,认清错误,放下包袱,强化接受调查处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为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的贯通融合,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内设部门和派驻机构、市乡(镇)两级纪委监委将采取互联互动、力量统筹、上下协同的方式,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落细落实常态化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周书芹 董祥勇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