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朝金6000元、邓永照3000元、赵直金1000元……”近日,富宁县花甲乡纪委将原炮火村党总支、村委会李某、段某、毛某截留村民长达8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生超生款等违纪资金69926元现场退还至农户手中,农户们个个脸上洋溢着笑容,在场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去年,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花甲乡炮火村委会毛某私自截留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花甲乡纪委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调查和核实。调查过程中,毛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截留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生超生款、为群众办事收取好处费的违纪问题,并主动退还违纪资金。乡纪委收缴被截留资金69926元,并给予毛某、李某、段某党纪处分。
“今天乡纪委现场清退违纪资金,给我们村组干部敲了警钟,告诫我们基层干部在服务群众中要严守纪律,按规矩办事,绝不能乱伸手……”炮火村现任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先龙说道。
近年来,富宁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聚焦政策落实,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惠民政策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问题,零容忍揪“蛀虫”,严防“微腐败”成为大祸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据悉,2020年,该县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3条,问责处理19人,立案33人,党纪政务处分34人,批评教育47人,通报曝光30批次103人。(李妹方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