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沾益区纪委监委从制度入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形成了严密的监督链条。
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机制,印发《关于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区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意见》,明确11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区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区政府组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于每年6月底前向区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上半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掌握了解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倒逼一把手自觉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该区出台区管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问题直报办法,明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现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等8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同时向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报告;对发现的党的作风建设松懈、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等8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向区纪委监委报告;对发现的党的组织建设薄弱、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不彻底等6个方面的问题,必须向区委组织部报告。
对于区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知情不报或者故意瞒报、谎报、虚报的,经查实给予严肃责任追究,倒逼同级监督实起来。
此外,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对发现的一把手在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不按有关要求如实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责任,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履职。
去年以来,沾益区共处置一把手问题线索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1人。(黄丽娟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