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让庭审成为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的现场

发布时间:2021-03-08 17:45:5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我知道错了,现在特别后悔,我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组织,我认罪……如今坐到这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追悔莫及……”在勐海县法院庭审中,被告人声泪俱下,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悔恨不已。

会场敲警钟,现场变课堂,用身边典型真实案例 “零距离”“面对面”开展警示教育,这是前不久勐海县纪委监委利用勐海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范正刚涉嫌贪污一案开展“庭审纪法教育课堂”时的场景。

庭审现场,公诉方提供完范正刚涉嫌贪污的所有证据后,逐渐还原了范某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我第一次‘零距离’地感受身边的熟人站在审判席上的那份酸楚,这个警示画面已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时刻提醒我警醒。”“身临其境接受教育,真正切身体会到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今后我一定要以案为鉴,管好自己,谨慎工作,严守底线。”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感慨地说。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勐海县纪委监委将查办案件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依托县法院审判阵地开设“庭审纪法教育课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分批次、分级别组织公职人员,特别是涉案系统、发案单位的人员旁听庭审现场,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临其中,听一听犯罪嫌疑人“心惊肉跳”犯罪历程,深刻警示教育旁听人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越是身边事越能直击心灵,越是身边人越能感同身受。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目的,就是在于用身边人、身边事的法槌敲醒‘沉睡者’,敲打‘装睡者’,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一步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勐海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面化,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陆慧星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