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回访教育让受处分干部“心暖劲足”

发布时间:2021-02-18 14:24:25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给我的关心和帮助,回访让我认识到了此前问题产生的根源,我一定吸取教训,努力把工作干好。”近日,嵩明县一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干部说出心声。

去年,该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处分,一度意志消沉。该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的一次次回访和激励,让他逐渐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不仅勤勉地做好本职工作,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被局领导点名表扬。

该干部重拾信心,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工作、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生动缩影。

一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从严执纪、严肃问责的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问责全过程,不断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定期开展回访教育,鼓励“掉队者”重拾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严’并不意味着‘一棍子打死’。既要让他们感受到监督执纪的力度,也要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箫说,要辩证处理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有错”的教训、树立“有为”的信念。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对受到处分或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回访前必须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情况,因人而异制定回访工作方案;回访时重点了解回访对象对其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对处理处分的态度及处理处分决定、纪检监察建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等;回访后对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评价意见,向其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单位)反馈,回访结果将作为提醒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恢复党员权利、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纪律处分是‘手术’,回访教育是‘术后复诊’。我们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量身定制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我们要为回访教育工作做‘加法’,在回访对象思想上做‘减法’。”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说道。除此之外,该县还注重了解回访对象合法权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以及是否存在工作、生活上的难题。

在及时有效的回访工作的带动下,受处分后“再出发”的干部已成为该县干事创业的重要力量。该县杨林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杨某卸下思想包袱,通过规模养殖等方式,帮扶带动全村30余名群众脱贫致富。该县县直机关一中层干部谭某知错就改,及时调整工作状态,于去年年底被提拔重用……

“回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我们用心、用力、用情把工作做到回访对象心坎上,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教育管理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引导激励受处分党员干部积极干事创业,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丁刘杰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