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澄清失实检举控告 不让担当者“流汗又流泪”

发布时间:2021-02-03 14:34:22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给予我澄清,让压在我身上一年多的沉重包袱和巨大压力得以释放,我将把这次会议作为一种警醒,时刻提醒自己要更加严于律己……”近日,武定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以“面对面”的方式为该县白路镇党委书记钱学武进行了公开澄清。

日前,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白路镇党委书记钱学武独揽大权、虚报工程量和工程老板私套国家工程款等11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举报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发现,11个方面有关问题的反映均不属实。

“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是武定县委和县纪委监委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定决心和一贯态度。”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既然问题查清了,就要及时为干部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

近年来,该县坚持立足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严格遵循“决不让担当作为的干部流汗又流泪;也决不搞纪律‘松绑’,放纵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庸懒官、太平官、糊涂官及腐败分子肆意妄为”的工作原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督促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又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消除负面影响和思想顾虑,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全县上下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保护干事者的正确导向和良好氛围。2019年以来,该县通过公开通报文件、澄清会议的行为, 共为8名干部进行澄清。

此外,为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敢于履职尽责内生动力,调动和保护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站在维护党中央确立的自我监督体制和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在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时,把故意和过失、因私和为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分开来,坚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格把握、审慎处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绝不放过,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干部积极稳妥地做好澄清正名,今年对1名纪检干部进行澄清。

“下一步,武定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拓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手段,在公开通报及召开澄清会议的基础上,融入微信、网络等媒体方式,提升澄清的影响力。同时依规依纪依法严查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者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李海春  劳琳淑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