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在办理问题线索时,发现水务局在毛稗田水库承包中,没有严格执行《毛稗田水库承包管理合同》,造成水库承包费至今未收取,水库承包人私自收取水费等问题。建议:……”这是去年彝良县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书,并督促问题整改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灵活、适用性广的优势,提升监督实效。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按合同规定收缴了水库承包费,督促水库承包人退还水库周边居民缴纳的水费,并加大水库管理力度,保障群众生产用水。”该县水务局针对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追溯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了整改。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切口”,把推动问题解决、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主责部门认真分析问题背后的成因,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督促整改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或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让监督触角抵达“最后一公里”。
县纪委监委在发出“两书”后,整改情况由整改部门或单位报送至提出建议的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对问题整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力或整改后成效评价较差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杜绝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推动问题整改。
“下一步,相关责任单位在整改的同时,要求就整改情况及时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委,进一步在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方面下功夫,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红云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