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廉政抄告单”绷紧责任弦

发布时间:2021-01-29 16:34:34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根据《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您所分管单位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您抄告如下……请您在以后工作中予以关注,并指导、督促整改。”日前,盘龙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收到盘龙区廉责办今年发出的第1份《盘龙区廉政抄告单》。

“廉政抄告单”内列明了区级领导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被群众投诉举报,或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影响;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群众反映强烈等情况。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区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意识,该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区廉责办将监督过程收集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抄告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促使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并根据清单内容督促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对相关问题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有反馈、有落实、有整改,形成“发现问题、抄告送达、督促整改”的闭环系统。

此外,该区还通过开展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检查、列席参加民主生活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关键少数”的同级监督,为派驻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

“以前我们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因缺乏书面整改要求多以口头告知,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的情况。”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廉政抄告单”制度的实施,让被监督单位对问题所在和整改方向有了更明确的认识,通过层层推动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整改实效有了明显提升。

“‘廉政抄告制度’要求有关领导压实分管领域内的主体责任,推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既让区级领导更好地了解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点,也让‘一岗双责’有了具体抓手,让领导干部在‘红脸出汗’的同时也能让自身醒脑明目受警醒。”该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表示。

目前已有13名区委、区政府领导收到了“廉政抄告单”。下一步,盘龙区将进一步督促分管和联系部门(单位)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动态管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发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架起“带电的高压线”。(和玉凤  章苾钰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