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用好监察建议书 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1-01-24 12:05:09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以上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你单位在执行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要求上有差距,采石场监管工作不到位。请你单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找存在问题,强化监管,完善制度……”近日,云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云县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采石管理存在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发送监察建议督促该单位认真整改,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针对审查调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的方式做实做细监督首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发出监察建议书9份,提出监察建议22条。

在监察建议书发出后,通过专项督查、电话督办、现场调研、重点抽查等方式,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将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重点,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同时,建立监察建议工作台账,对根据日常监督、审查调查结果制发的监察建议实行统一编号、动态管理,对送达的每份监察建议建档管理,列明整改问题、整改期限、督办部门、回复日期、整改情况等内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建议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不到位,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的有关职能部门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整改不力导致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倒逼被建议单位深查实改,建章立制,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目的。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式;切实把推动问题解决、改进完善工作制度作为发出监察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法律的刚性约束体现在每一份监察建议书的具体执行中,真正把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