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涛(傣语:大叔),对你的处分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你对自己所犯错误有什么新的认识?在生活中有没有什么希望组织帮助和解决的困难?”景洪市勐罕镇纪委书记问道。
波香总走上前,紧紧握住镇纪委书记的手,说道:“感谢你们今天还能来看我,组织没有忘记我、丢下我啊!”
波香总是曼景村委会曼纳龙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因私设捕鸟扣子,捕杀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于2019年被法院判刑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这是该镇纪委深入受处分对象家中回访时的一幕,也是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精细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市纪委监委通过回访、谈话等方式定期对像波香总这样受到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法律法治、道德再教育。回访教育有利推动了受处分对象的思想转化,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回访一人,帮扶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综合效果。
该市纪委监委以制定回访登记表、开展分级负责制、建立回访记录档案等方式精细化开展回访教育,全方位了解被访人的综合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回访内容,突出关怀、精准施教。回访教育中,坚持回访教育与处分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将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和执行落实情况作为必访内容,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保证处分执行到位,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教育落到实处。同时,注重综合运用好回访成果,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常态化推进回访教育。对思想转变好、工作态度积极的,给予充分肯定和鼓励;对思想觉悟高、工作实绩突出的,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对因受到处分情绪低落的,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重燃干事创业的激情;对处分认识仍不到位的,向其摆明事实、讲清道理,引导其正确认识和改正自身错误。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回访快结束时,波香总提出希望能再次申请入党,镇纪委书记回答:“只要你改正错误,积极向上,踏实做事,受处分5年后,你可以向组织重新申请入党。不抛弃、不放弃,是我们党对所有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一种态度!”(张灿坤 李文泽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