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推行“单元制”监督机制 筑牢“不想腐”的铁壁

发布时间:2021-01-19 18:25:27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构建全县齐抓共管的监督网络体系,去年以来,澜沧县探索实践“单元制”监督机制。即“1个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纪检监察室+N(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室)、机关有关部室、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一个监督单元组,健全“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节奏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

“各监督单元组在监督检查中开展中务必按照单元制方案,监督前具体研究,监督后按要求报送报告、开展不少于1次的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制发不少于1份工作提示函或提醒函,如发现体制机制不健全,可以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结合当前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定期对阶段性的“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自澜沧县委制定下发《澜沧县“单元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来,县纪委监委建立“单元制”监督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各单元组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经验交流、研究分析问题,及时掌握“单元制”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适时进行调度处理,有效解决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各监督单元组重点围绕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履行职责使命、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和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形成专项监督任务清单。经县纪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定期或适时向统筹负责人或单元组派发监督重点任务清单,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和交叉检查,统筹推进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单元制”监督机制,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以及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机动式监督,直插末端,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监督单元组结合专项监督,紧盯“六稳”“六保”、疫情防控、景迈山申遗、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严肃纠正和查处其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据统计,自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以来,该县共发现问题58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约谈13人,下发工作提示函4份、工作提醒函4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拧紧责任螺丝,加固监督堤坝,发挥上下联动、协同监督参与的作用,保证监督执纪工作顺利高效推进。”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罕珊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