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以案代训”提升案件审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1-01-12 19:27:09   来源:曲靖市纪委监委

“以前我零散参与过一些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案件审理业务及流程一知半解。这次参与案件全流程审理,让我找到了差距,也提高业务能力。”近日,马龙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坤被抽调参与某党纪案审理,实践中他感慨地说道。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制定抽调委机关、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干部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通过分期分批抽调相关干部全程参与自办和报批案件审核处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执纪执法业务能力,有效推动队伍融合和纪法衔接。

据悉,抽调干部参加案件审理实行一案一抽调、一案一审批,严格落实保密和回避制度。统筹考虑案件性质及其难易程度、抽调干部的能力特点、当前工作以及人才培养重点方向等因素。先由案件审理室填写《抽调执纪执法业务骨干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审批表》,再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综合权衡提出拟抽调人员名单,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在具体工作中,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每件参审案件均由案件审理室干部与抽调人员共同组成审理组,案件审理室干部担任主审人,抽调人员担任协审人,案件质量由审理组终身负责。参审过程中,主审人一对一帮带,抽调人员协助对案件的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及处理建议进行审核,草拟阅卷笔录、审理报告以及处分决定等材料,从案件受理后的形式初审到处分宣布执行后结案归档,对案件审核处理全过程深度参与。

“抽调执纪执法业务骨干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既是打造干部梯队的必然要求,更是案件质量整体提升的重要抓手。”马龙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只有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启发、学习上有收获、能力上有提升,才能当好党纪国法‘守护者’、政治生态‘护林员’。”(龚学权  刘昆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