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对我进行提醒谈话,才不至于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近日,芒市一科级干部在接受芒市纪委监委的提醒谈话后不由自主地“红了脸”。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提升监督质效为重点,在严管厚爱上做足功夫,用刮骨疗毒的态度,不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度,充分发挥纪律“高压线”作用,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结合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 “三个一”系列活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到法院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学习活动。认真做好任前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和警示教育提醒,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教育,早打招呼、早敲警钟,有效“无病常防”。
为确保提醒谈话谈出实效,市纪委监委还在“后半篇文章”上发力,通过明确被谈话对象整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并组织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被谈话对象及时约谈、批评,推动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通过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形成强有力震慑,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对自律不严、触碰红线的干部及时悬崖勒马,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防止一般违纪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案件。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民生领域等重点,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纪律刚性约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9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9人次,占61.5%;第二种形态62人次,占21.3%;第三种形态36人次,占12.4%;第四种形态14人次,占4.8%。
“坚持将‘四种形态’理念和方式方法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贯穿落实到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全过程,更加注重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有效防止小错变大错,让监督执纪问责既有力度、精度,更有温度。”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刘晓蓉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