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共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今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同意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对外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的体制,内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纪检监察信访室。(姚学文 || 责任编辑 赵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