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2-01-05 15:07:43   来源: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近年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把回访教育作为强化日常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注重“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有机结合,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激励人同步发力,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持续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层层压实回访教育责任。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同时,按管理权限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发案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访,回访情况及时报驻厅纪检监察组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形成分类别、多层面、全覆盖回访格局。

按照“谁查处、谁回访”原则开展。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熟悉受处分人员的优势,进一步帮助受处分人员认识所犯错误,引导受处分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帮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

坚持“一人一策”,实施个性化教育。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年度回访工作计划,对上年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进行清理,将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必访对象。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一律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清单》,拟定谈话提纲,明确回访的重点时段、完成时限、工作方式、步骤、具体要求及回访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处分种类、职务级别、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对回访教育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应对预案。与此同时,实行重点回访和常态回访相结合,通过电话短信回访、面对面访谈、集中座谈等方式实施,避免回访教育千篇一律、走过场、形式化。截至去年底,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对11名受处分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

注重结果运用,解困除忧。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在回访中注重有针对性地向被回访人员提出建议,并作出回访结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回访教育中,始终坚持回访教育与鼓励疏导帮助相结合,与执纪监督相结合,与教育防范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回访结束后,将被回访人员的回访谈话记录、思想工作学习状况、自我对照整改、党组织鉴定和同事评价等情况详细记录整理归档,建立回访教育谈心谈话档案,做到有迹可循、有档可查,把回访教育情况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为干部考核、考察提供依据。

此外,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回访教育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在被回访对象所在的党组织、部门(单位)中形成“回访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根据问题发生原因,深入分析案发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和监督缺位,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整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不断推动“案后治理”更加深入,从而达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的效果。(丁瑞  陈泽凯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