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发布时间:2021-11-15 17:15:55   来源: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

“个别干部职工心存侥幸,更有甚者盲目自信,自认为车技好、酒量大,什么都能搞得定、摆得平。心无敬畏、心无法纪、为所欲为、胆大妄为,致使酒驾、醉驾、超速行驶事件的发生。”近日,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一场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大会,邀请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官到现场说法释法。

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今年以来,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的警示教育和查处,强化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信息沟通,综合运用自检自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式,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快查快处监督机制,在“云南交投”微信公众号上集中公开通报曝光了10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并依规依纪严肃查处48人次的酒驾醉驾问题,警示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认清危害、摒弃侥幸心理。

专项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谈心谈话、日常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干部职工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严查快处,通过第一时间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要把警示教育做到全覆盖,对项目工区、基层站点以及新入职职工,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形成长效机制。

“酒驾醉驾对自己来说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给周围的人造成安全威胁。”“对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不单是为了让违纪违法干部职工‘亮丑’,更重要的是让所有的干部职工引以为鉴,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与会人员纷纷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在查处酒驾醉驾问题的同时,核查背后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情形,此外,对履行主体责任不严、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云南省交投集团纪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