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举一反三 深入整治四类“机关病”

发布时间:2021-11-05 15:29:46   来源: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以省公安厅某总队文件会签拖延问责事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强化政治监督,紧盯主体责任,着力推动省公安厅深入组织开展“顽瘴痼疾”整治,聚力整治四类“机关病”,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文件会签拖延事件充分暴露出个别警种部门、部分民警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担当不强、执行意识淡薄、队伍作风散漫等问题。”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说。在对事件进行问责调查中,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事件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并督促厅党委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紧盯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聚焦督政治、督领导、督责任、督纪律,着力解决队伍建设问题,推动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还以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结合整治“顽瘴痼疾”任务要求,深入整治四类“机关病”,主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政策脱离实际等“衙门病”;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等“梗阻病”;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精神懈怠、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等“慵懒病”;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腐化病”。查病灶、找病因、祛病根,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弹回潮,从严落实厅机关作风建设主体责任。

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执纪中擦亮监督“探头”,与驻在部门协同发力。在此次文件会签拖延问责事件中,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联合省公安厅机关党委、督察总队开展问责调查,对1个党组织及4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严肃查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同时,紧盯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一步一个脚印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到最实处。(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