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民族宗教委及下属单位编制类型多样、职能丰富、人员较多,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难点、焦点突出的实际,驻部纪检监察组与省民族宗教委党组研究制定了《建立会商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源头治理。
《意见》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分析,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情况,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工作,“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情况,重要信访件办理情况,巡视巡察和审计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8项会商内容。
《意见》明确了以专题会议为主,辅以通报情况、报告工作、列席会议、现场监督、文件会签、意见征求、文件传阅、电话(微信)等9种会商方式。每半年会商不少于一次。
通过会商,省民族宗教委进一步注重把化解信访矛盾贯穿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坚持“案结”与“事了”并举,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矛盾纠纷呈现了明显下降的良好势头。今年以来,已通过会商机制研究解决和调查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矛盾纠纷12件,取得了明显成效。(王仁勇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