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推动驻在部门以“三个一流”机关创建为抓手打造“清廉机关”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2:50   来源: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对“清廉云南”建设作出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在2021年度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再次对国资国企“清廉单元”建设提出具体要求。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持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提升“探头”作用,做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通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指导推动驻在部门创建“三个一流”机关,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推动打造“政治过硬”一流政治机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通过列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联动开展工作等方式,持续加大省国资委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双百行动”、防风化债、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此外,督促驻在部门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所有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议程,通过“云岭国资大讲堂”“专题党课”“智慧党建”等平台,强化政治教育,把讲忠诚、讲政治刻在心里、融入灵魂;督促指导省国资委抓实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典型案例,推动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国资国企落地生根、蔚然成风。

推动打造“能力过硬”一流业务机关,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依法监管、精准监管”。针对国资国企监管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驻在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对标找差距”专项行动,切实把该管的管好、管住,真正做到国资的事要多管、国企的事要少管、生产经营的事不管,让监督“长牙”、让规矩“带电”。同时,指导协助省国资委制定《关于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借贷行为“八个不得”的规定》《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试行)》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推动打造“作风过硬”一流作风机关,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作风优良、树好形象”。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党委在严守纪律中涵养“严”“实”作风,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协助驻在部门探索制定《关于破解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层层递减问题的实施办法》,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传导到国资监管末梢。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驻在部门以“任务责任清单化、工作协同常态化、落实制度刚性化、督导检查效能化”,切实推动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此外还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国企硕鼠现形记》等专题片,加强与驻在部门的协同联动,开展常态化教育,强化驻在部门的作风建设,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全过程。(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省国资委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