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党组共同研究、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心同向、形成合力具有重要意义。”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指出。
去年以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与监督单位党组定期会商、通报重要情况、联合排查线索等工作模式,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精准提出监督意见。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分别联合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党组印发《纪检监察组与党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定期沟通会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主要内容、有关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纪检监察组每年年初、年末与监督单位党组召开一次沟通会商会议,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涉及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监督有“辣味”、支持有温度。
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围绕省住建厅、省人防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会商。在召开会商会议前,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组内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住建、人防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人防年度工作安排,准确把握2021年两家监督单位工作重点,纪检监察组与省住建厅党组、省人防办党组会商分别提出 12个方面的工作要点。
“建立党组与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机制,是为监督单位党组负责,也是为我省住建、人防领域改革发展负责,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会商会议上,监督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发挥好与党组沟通协调会商机制的作用,在做好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同时,通过蹲点监督、“体验式”监督、督促落实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等方式,实施近距离、可视化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监督单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唐媛圆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