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聚焦公务用车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监督 持之以恒纠“四风”

发布时间:2021-02-27 08:15:09   来源: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

“要认真汲取教训,深入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近日,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约谈会议,按下工作启动键、快进键,对省住建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公务用车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公务用车、“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责任,对监督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对单位公务用车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用铁纪给公车和“三公”经费“上锁”,坚持一抓到底,促进标本兼治,让公车、公费既姓“公”又为“公”。

及时发出工作建议函,督促开展自检自查。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复盘会议精神,及时向省住建厅党组发出工作建议函,建议省住建厅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对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严肃认真做好整改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工作建议函发出后,省住建厅迅速行动,向机关和下属单位印发自检自查通知,督促其开展自检自查。

结合自检自查,督促开展重点抽查。根据省住建厅机关和下属各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的情况,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督促省住建厅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厅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抽查,共发现4个方面的问题,并督促及时印发抽查情况通报,要求限期做好整改。

精准监督,开展约谈提醒。约谈既是监督,也是警示,还是提醒。根据抽查的情况,被抽查的单位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反映出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不严不实。针对该情况,纪检监察组及时召开约谈会议,就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并延伸到“三公”经费使用管理约谈省住建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进一步补齐公车管理制度短板,加强监管。

近年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将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情况作为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点,切实在“治未病”上精准发力。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务用车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从严快查快处,持之以恒救治“四风”。(唐媛圆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