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学习热议省纪委监委关于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的系列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3 17:04:12   来源: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监委在春节期间连续通报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引发了全组党员干部的广泛热议。

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爱武表示,“党员、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国家、单位的整体形象,理应做遵章守纪的典范,这既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一名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严管就是厚爱,连续15天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凸显了省纪委监委对全体党员、公职人员监督无死角、执纪全覆盖的坚定决心,充分释放了整治‘四风’问题不松懈、不停歇的强烈信号,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起到了警示震慑的良好效果。党员、公职人员要切实引以为戒,从通报的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以规范的言行举止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共同维护好社会各项秩序。”

“通报的人员中既有省级机关公职人员、政法机关干部,也有基层单位公职人员;既有单位党组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也有已退休的干部和学校在职教师。这说明,不论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还是面向基层的工作人员,不论是在职的,还是已经退休的,在党纪国法面前,要求都是一样的,处罚也是严肃的。此次通报曝光,最终目的也是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不能因自己的身份和职务而有了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不能因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而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要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党员和公职人员。”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张礼孔深有感触地说。

“酒驾醉驾极易造成重大事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以说是害人又害己。从历年来通报的问题来看,那些酒驾、醉驾、赌博、嫖娼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无一例外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有的甚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丢了饭碗,甚至失去了最宝贵的生命,着实让人痛心。作为一名党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通报的问题为警示教训,深刻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干部唐媛圆如是说道。

接下来,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发挥好派驻机构职能作用,有力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教育所属党员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同时,从严执纪执法,结合日常监督、“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内部巡察督查等时机,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限对象的方式,随机开展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执行规定情况的检查,存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加强组内人员日常教育监管,一方面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机制,使人人都处于组织监管中;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全组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加强自我管理约束。(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