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11名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签订任职廉政承诺

发布时间:2021-02-10 11:15:20   来源: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我承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责任、行使职权,决不以权谋私……”在省生态环境厅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会上,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曹俊郑重地在《任职廉政承诺》上签字承诺。

2月9日上午,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沙万祥对省生态环境厅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11名同志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进行“政治体检”,注入“政治疫苗”。谈话指出,全体干部要感恩组织,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认真履职尽责;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拒腐定力,不断加强团结,促进和谐;要敬畏组织、敬畏人民,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要清正廉洁,以案为鉴,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工作规定,廉洁从政,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要牢记党员身份,树立“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工作理念,发挥“头雁效应”,引领示范,千方百计把工作搞上去,切实扛好扛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政治责任,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云南贡献。

期间,11名试用期满干部在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直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庄重、神圣地在《任职廉政承诺》上进行签字、作出承诺。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将《任职廉政承诺》在公示栏进行公示,让新任职干部接受全厅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正式任职前作任职廉政承诺,是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干部廉政建设的一个新举措,也是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体现。签订《任职廉政承诺》是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持续强化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筑牢廉政防腐墙的重要方式,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新任职干部可以对照承诺书做经常性的自我检查,将自己置于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自我警示、自我约束,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该厅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督察第一办公室主任陈玉松进行了表态发言:“我将珍惜机会,牢记重托,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任职廉政承诺,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认真履职尽责,干好工作,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切实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唐平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