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投集团:以“三项机制”为切入点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1-01-26 14:25:07   来源:省委巡视办

近年来,云南建投集团党委以“三项机制”为切入点,坚持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集团各级党委政治责任,有效助推集团重点工作取得实效。建投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把内部巡察作为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定不移深化政治监督,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集团承接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互联互通”“能通全通”工程、高原湖泊治理和全省廉政教育基地等重大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完成了我省7个州市84个安置点、33万搬迁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8条“能通全通”高速公路工程、全省8个地方纪委监委廉政建设工程,高原湖泊治理工程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截至去年12月,集团党委已开展了10轮巡察,对集团所属59户二级企业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4户二级企业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回头看”,实现了党委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1521个,移交问题线索149件,给予批评教育28人、提醒谈话26人、诫勉谈话22人、调整主要领导12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地方监委5人。

抓组织领导、建立压力传导机制。集团党委坚持把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彰显巡察利剑利器作用的重要抓手,从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压力传导机制入手,推动集团各职能部门和二级企业党组织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落到位。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委第一责任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取得实效。同时,集团党委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通过细化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督促集团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集团中心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和被巡察党组织干部职工最忧最盼最急的问题。

抓巡察质量、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督促巡察干部牢固树立“两职”观念,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准确反馈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巡察期间,对一些重大问题、重要线索,及时召开书记办公会,认真分析研判。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党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巡察组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反馈意见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要求全面梳理反馈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细化具体事项,明确每一个整改事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并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被巡察单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从源头上查找漏洞,扎实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截至目前,集团共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582个。

抓督查督办、建立追责问责机制。集团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专题会上,将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向其他二级单位通报,要求他们结合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主动整改。集团党委适时派出督查组深入被巡察单位督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范围,明确巡察成果运用主体责任和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把巡察成果归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监督、教育和廉政谈话、纪律处分以及完善干部廉政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组织部门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考察、评价、奖惩、选拔任用、职务调整、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参考依据。2019年巡察发现两家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集团党委及时研究对这两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对基层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7家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2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建投第一水利水电公司,2020年完成合同额105.89亿元,同比增长30.43%,并成功晋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成为西部地区唯一一家拥有水利水电工程特级资质的省属企业;建投十七公司提升了市场开拓和成本管控能力,2020年完成合同额达21.49亿元,同比增长166.80%,处理历史遗留资金问题4800万元。(云南建投集团党委巡察办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