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此次通报的7起案例最早追溯到2001年,这无疑再次释放出云南“倒查20年”决心和力度的强烈信号。
2020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中“倒查20年”赫然在列,这一反腐热词源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然而,很长一段时间,能源基地却成了“腐败温床”。按照中央纪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去年2月28日起,内蒙古在煤炭资源领域进行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倒查20年”。此后,多名煤“老虎”落马,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数次通报“四连发”“六连发”,反腐力度引发全国关注,掀起了一场席卷全国的矿产资源领域反腐风暴。
在此背景下,煤炭资源丰富的云南,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空前。此次通报,从涉案时间最早(2001年)的曲靖市师宗县雄壁镇雨柱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马雪斌等人利用职务便利、私分矿村共建款和煤炭管理规费一案,到近期(2017年)的红河州泸西县能源局原局长刘春泉,涉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煤矿投资人财物,向煤矿投资人违规无息借贷一案,在近20年的时间链条上,云南省纪委监委所查处的7起煤炭资源领域腐败案件当事人,并未因时间久远或职务变化而逃脱惩罚。
出来混,迟早要还。
“倒查20年”,一方面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腐败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关键要强化制度保障,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压减权力寻租空间,切实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同时,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从思想根源上让党员干部自律、自警、自守,筑牢“不想腐”的根基。
官有所畏,业有所成。用权不能任性,敬畏方得始终。
“倒查20年”落实的是党员干部责任终身制,彻底打破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平安着陆”的幻想,不能让少数人以为几十年功过可以相抵。“倒查20年”不是只为了查旧账,而最终目的是为了“震慑”,让已经贪了的停手,让还没贪的不敢伸手。
“倒查20年”将会是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反腐败斗争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从去年2月底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始,很多行业20年内违纪违法问题都被起底,我们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与广度,因为只有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才是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态度。
云南亦然。“倒查20年”并非是一个追查案源的时间节点,其意义在于,惩治腐败没有“既往不咎”!(宜良县纪委监委 易盛芳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