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孝”止于此

发布时间:2021-02-02 08:17:48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现在,我宣读处分决定……”

前不久,我和龙陵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到象达镇有关党支部,向受处分人员宣布党纪处分决定。

“我和丈夫都是党员教师。党员不能违规操办宴席,各种会议校领导都提醒过,我作为教师给大家做了不好的示范,还连累了同事。”谈起违规操办乔迁宴席一事,李老师悔不当初。

李老师已有20多年工龄,2017年在父母付首付的情况下,夫妻俩贷款在镇上买了一套房,一家人都很高兴,李老师的母亲主张乔迁新家要请客,李老师担心违反纪律,一直没有同意母亲的建议。

“一开始我是不想办的,但想着父母年纪大了,顺着他们的意也是一种孝,而且在农村能住上新房子是件大事,办喜宴的不在少数,就心存侥幸……”在开展审查谈话时李老师对我说。

面对父母打出的“亲情牌”和一次次的软磨硬泡,李老师默认了父母办乔迁宴席的意见,并通过电话、口头、微信及请朋友转达等方式邀请单位同事、熟人参加。

最终,李老师的“孝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被龙陵县委教育体育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由县纪委监委收缴全部违纪礼金,参与违纪宴席的相关公职人员被诫勉谈话。

“我愿意接受党组织给予的处理,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积极改正错误、转变思想,引以为戒。”李老师态度诚恳。

《荀子》有言:“从义不从父”。孝敬父母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更应加倍孝敬父母,这无可厚非。但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认识到,“孝”是儿女对父母辛勤养育的回报,当听从父母意见与党纪法规违背时,就要三思而后行,否则就是“愚孝”。李老师虽然尽了孝心,却忘了廉心,因孝而忘廉,这样的“孝心”实不可取。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要去粗取精,传承优良家风需要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李老师与丈夫在受到处分后与我交谈时说过,在学校经常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知识,但是没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没有将党纪国法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没有向家里宣传党风廉政方面的知识,没有形成廉洁家风。

“君家有贻训,清白遗子孙”。好的家风能影响一个人的品质和行为,廉洁家风有利于培养廉洁干部。近几年,龙陵县纪委监委一直在寻找本地历史上清官廉吏、知名人士的家规家训,深入挖掘有地域特色的家风典型,并以“雨城清风”公众号、县纪委监委网站为主阵地,持续向全县干部群众传播优良家风,以家风促廉。但家风的传扬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良好作风的形成也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每个党员干部、每个家庭都长久坚持,形成常态,逐步将习惯转化为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自觉修身齐家,树立清廉家风,增强廉洁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梅领群芳初破冬,风送凛冽暖渐稳”。新年将近,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反复的态势下,党员干部更要带好头,做好表率,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禁止违规操办宴席,坚决杜绝在婚丧喜庆事宜上“耍花样”,做到移风易俗,树良好家风。(龙陵县纪委监委  朱爱林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