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政府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岳早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1-15 17:01:42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据德宏州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德宏州委批准,德宏州纪委监委对德宏州陇川县人民政府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岳早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岳早扎在担任陇川县景罕镇党委书记、镇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钱款,安排他人为自己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女性性服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岳早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德宏州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岳早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