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丽江市委批准,丽江市纪委监委对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和麟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和麟峰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涉嫌贪污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丽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和麟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丽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