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岩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岩罗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采取不正当手段,拉关系、找靠山;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岩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底线失守,丧失理想信念,“买官要官”“收红包”,利用手中职权,拿中小企业申报项目扶持资金作为筹码,多次搞利益输送。岩罗违纪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止、不知耻,继续违纪违法,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岩罗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