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原主任陈江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江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工作严重失误和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玩忽职守犯罪。
陈江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江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