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大理州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调研员何正荣(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正荣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持有弹药;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何正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人民警察,本应廉洁从政从警、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但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权谋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理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理州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正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