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X同志有举报反映,根据核查情况,建议暂缓使用,待问题查清后根据工作需要再作答复。”日前,大关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关于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经过分级把关、从严审查、集中决策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回复了征求意见函。
今年以来,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大关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营造全县良好政治生态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在日常,对拟提拔使用、职级晋升、个人或集体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
为确保意见回复全面、客观、公正,该县纪委监委修改完善《大关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对回复时间、范围、程序、类别、方式等分别作出明确要求,建立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组织部等“五室会审”机制。
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对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数据表。及时组织信访、案管、案审、党风政风等“五室”主要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进行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并分别出具审核意见。在此基础上,由组织部汇总各科室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签后及时反馈给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五室会审’机制使各室办能更规范、明确地出具查询意见,保障回复意见的严肃性。”该县转办党风廉政意见来函的干部表示。
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建立健全廉政审查保密工作制度,对需要审查的单位和个人,要求送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被审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送审人员和审查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审查的相关内容。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我们将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对‘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干部说‘不’,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回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7476人次,对其中的30名人选提出否定或暂缓意见。(吕昭黎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