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 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发布时间:2021-08-03 17:04:03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以前到村委会办事,来回跑三四趟是常事,现在一次就可以办完,省了不少事……”近日,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一村民在办理完医疗救助申请后说道。

在“清廉村居”建设过程中,该县紧盯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把脉“小微权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使村(社区)“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真正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接受群众的监督。

该县通过对近几年的信访举报以及查处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对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以及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多集中在事项审批、低保申请、医疗救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为全面规范“小微权力”行使,该县积极实践,把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整治“蝇贪”的重要抓手,全面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为“小微权力”划定边界、套上“紧箍咒”。

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的职责不清、程序不规范、运行不公开、群众不知晓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以“县统筹抓乡促村”的方式,紧盯村组干部“微权力”,督促厘定村级常用“小微权力”清单20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围绕“小微权力”运行实际,制定《村级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切实做到盯权力、定流程、定责任、明风险,向群众全面公开,确保“微权力”照单运行,及时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落实,该县结合村(社区)实际,聘请了由90名乡村振兴特邀观察员、95名乡村振兴项目廉洁评估员和89名监察联络员组成的“三员”队伍,由乡镇党委直接任免管理,对乡镇党委负责。“三员”通过列席村(社区)会议、现场参与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对“小微权力”行使进行全程监督,让监督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为基层“小微权力”行使装上“千里眼”“顺风耳”。

据统计,自“小微权力”清单全面推行以来,该县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重信重访数量明显下降,基层群众对村组干部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小微权力”清单释放出的治理效能初步显现。

“规范‘小微权力’行使是‘清廉村居’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就是要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小微权力”清单真正为规范村组干部“微权力”,助推“清廉村居”建设助力。(王德芹  鲁开芬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