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严抓严管让节日“清明”干部“清廉”

发布时间:2021-04-04 08:22:52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清明节期间,红河州纪委监委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苗头问题“早提醒”,对轻微问题“早预防”,对隐形问题“早发现”,拧紧节日“发条”,严把廉洁关口,持续发力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

紧盯“关键少数”,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州纪委监委发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作用,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节前提醒一把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做到每逢节日利用会议、办公平台、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将纪律规矩提醒到每位干部职工、警示到每名党员干部,通过常态化“咬耳扯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

绿春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派出4个检查组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主动履职情况,教育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四风”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强化警示震慑,架稳廉洁过节“高压线”。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交叉式”“点穴式”“推磨式”监督检查,紧盯酒店、单位食堂、公墓等重点场所,严查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问题。同时畅通信、访、电、微、网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整合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整治,使干部行为受到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的监督,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无处遁形。

开远市纪委监委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派出3个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与延伸检查,对各部门清明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对逾越“底线”、碰触“高压线”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石屏县纪委监委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劝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落实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让清明既安全又“清明”。弥勒市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参与“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通过网上献花、鞠躬、寄语留言表达心声,缅怀先烈,弘扬传承红色基因。

“下一步,我们将从严从快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日‘清明’干部‘清廉’。”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吴云秀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