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景谷县纪委监委接到了县委组织部发来的一份关于征求县直某部门刀某某的《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函》,具体办理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联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对有无涉及该同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党风政风方面的违纪问题线索、巡视巡察移交或其他来源的问题线索及日常监督情况等征求意见。
在各科室的严格筛查下,发现近期有关于刀某某的来信举报,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就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目前还未出结果。
县纪委监委对问题进行研判,认为刀某某有问题线索正在处理,决定提出建议暂缓使用的回复。随后,以函的形式正式将“建议暂缓提拔使用,待问题查清楚后再作答复”的廉政意见反馈给县委组织部,该干部被暂缓使用。
一直以来,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切实立足职责定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推荐中,严把干部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对象“廉政体检”,从源头上筑牢廉洁“防火墙”,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薄薄的一页纸,不仅关乎选人用人,更关乎一个地方、单位整片‘森林’的成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表示,“我们会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对每一名干部的廉政情况明确作出结论性意见,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鉴定材料,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在日常工作中,县纪委监委注重收集整合日常信访举报、检查考核、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面的廉政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在收到相关部门征求廉洁自律的意见函后,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进行层层“把脉”会诊。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原则、分类处置,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组织处理等建议,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质量,确保所提意见客观、准确,为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
据悉,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廉政意见117批次,共涉及302个部门单位,2283人次。(石秉娟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