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抓“小节”保“大节” 敦促党员干部做“老实人”

发布时间:2021-02-03 14:32:34   来源:昭通市纪委市监委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些错不能犯!”

“又是一年填报时,为避免踩红线,应留意哪些方面?”

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通过“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和机关网站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频频推送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案例和漫画解读文章,抓住关键节点,提前打好“预防针”。

近年来,该市注重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加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虚报瞒报的查处力度,促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报告个人事项的自觉性。

“因私证件要到证件保管部门查询证件有效期,以确保填报信息准确……”近期,该市纪委监委对机关领导干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集中培训,对个人事项填报过程中容易产生的信息填写错误、信息填写不完善、内容认识理解不准确等问题分别进行归类总结,明确相关填报注意事项。

“监督的‘手电筒’既要照亮别人,更要照自己,更要先照自己……”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模范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彰显“透明度”、防止“灯下黑”。

“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是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是党的规矩。如果没有对党员个人事项的全面了解和掌握,那么所谓的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就是镜中月、水中花……”一名干部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这样说。

抓“小节”,才能保“大节”。为了让监督更加精准,在组织部门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参考的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个人有关事项为切入点,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方式,围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途径之一,才能抓早抓小抓了,避免踏红线,真正关爱干部。

“瞒报个人事项绝非小事。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表面看是‘小节’,而本质是不守纪律的‘大节’,更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力度,敦促党员干部在组织面前做个“老实人”“透明人”,通过有力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彰显“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毛明友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