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用好监察建议书 推动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1-01-22 16:09:26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去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9份,提出问题176个,提出建议231条,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1条,督促建章立制26个。

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使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云纪办发〔2020〕3号),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切实做到建议书问题指向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责任时限明晰,让监督对象所在单位切实找到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抓实整改。

强化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安全生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通过个性问题发现共性不足,针对相关单位存在的潜在共性问题,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补短板、强弱项,堵塞制度漏洞,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帮助其找准风险点,督促整改落实,真正实现用制度管长久。

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取得成效。为实现纪检监察建议效能最大化,防止发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建立跟踪督办机制,采取登记台账、督查询问、专人跟踪监督责任单位限时整改、限时办结,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监督实效。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常态化、规范化。对建议工作敷衍应付、不整改、慢整改或者不按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的权威性。(李志祥  夏昀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