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1-01-21 17:11:45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你对重要岗位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行为。希望今天的谈话能为你敲醒警钟,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这是近日绿春县纪委监委对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的场景。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强化精准监督,在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

该县紧盯节日假日、婚丧嫁娶、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聚焦脱贫攻坚、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风险点位,结合巡察、审计、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小错变大过。

同时,针对适用第一种形态情形基数大、类型多的特点,为避免产生谈话尺度不一、流于形式、跟踪乏力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严把运用质量关,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落实所监督单位抓早抓小工作,并通过下发整改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督促各单位直指问题、直达病灶、谈出实效。及时对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此外,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当事人以及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连同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一并追责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程序,从适用情形、操作程序、处置方式等方面进行细化,提高运用的便捷性、规范性和严肃性,以制度化推动常态化。”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吴莲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