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蒗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为全县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保障等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该县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事前、事中监督,推进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常态化。规范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对资金发放、保障对象认定纳入的公开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行使。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县、乡两级设立社会救助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联动协作机制,将监督检查纳入各级各部门日常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严惩腐败,直查快办。该县高度重视低保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对监督检查、审计、巡视巡察监督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直查直办,严查快处。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新营盘乡原民政干事毛建华、西布河乡原民政干事杨梅等4名民政干事套取贪污民政资金典型案件。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立案查处13人。问责领导干部15人,问责党组织4个,形成了有力震慑。“双开”并移送审查起诉4人,判处刑罚2人,2人还在办理中。
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该县加大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对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文件、媒体等形式进行通报,保证百分之百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作警示教育材料,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将毛建华、杨梅等作为反面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县”的效果。今年以来,结合《关于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三个一”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该县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警示教育3场次,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干部104批次、8600人次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
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该县纪委监委扎紧制度笼子,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关“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护林员”,做好“哨兵”和“探头”。督促制定下发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长效机制。2015年至今,该县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政策和特困供养的人员39596人,其中农村低保27579人、城市低保8427人、特困人员3590人,每年减少财政支出近1亿元。同时在全市率先开展了低保、特困资金实行社银一体化发放,确保了资金安全运行,从源头上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在民政领域重点岗位的人员任用上,选任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的公务员,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关选好人、用好人。对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每个月进行一次动态管理,实行月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出“两通畅”。(朱远平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