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工作责任心不强,抱有侥幸心理。今后我一定要以此为戒,严守纪律,踏实工作,绝不再触碰纪律红线。”近日,在宣布纪律处分决定的会议上,马龙区一名党员干部感慨道。
处分决定作出后,区纪委监委以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及时到发案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讲清违纪事实,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讲明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依据,提出整改建议。
近年来,马龙区纪委监委以直击心灵的现场警示教育,将“一纸决定”转化为触及灵魂的“一堂课”,既帮助受处分党员认识错误,又教育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引导大家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同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审结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受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晋级晋档等处分执行是否到位,处分期内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奖金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等等。督促县组织、财政等部门落实调整受处分人员职务及工资待遇等,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纠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区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问题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建议,让顶风违纪、心存侥幸者及时“刹车”,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制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要求发案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总结汲取教训,开展自纠自查,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存在问题和短板,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和制度性漏洞,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构建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向涉案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提出意见25条。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暖心回访,注重纪律的硬度与组织的温度相结合,把谈心谈话、心理疏导工作贯穿全过程,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正视问题,重拾信心,努力把“有错干部”改造成“有为干部”。今年以来,共对28名受处分干部进行了回访。(龚学权 潘金龙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