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精准“画像” 做好干部“廉政体检” 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4 16:18:32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你单位的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核查,我委未收到反映该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该干部在我委无立案及案件审查调查记录。”近日,华宁县纪委监委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提名人员出具廉政审查意见,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对干部提拔任用和资格审查进行廉政把关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华宁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审查流程,对拟提拔任用干部、评先评优对象的廉政情况精准“画像”,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审查把关作用,遏制“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评先,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对有问题有“硬伤”的干部一票否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我们要坚持程序规范、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全力做好政治生态源头净化工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准确权威,县纪委监委细化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体检”工作程序。在收到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由县纪委组织部组织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科室,对被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廉政谈话等情况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经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并回复意见,准确、如实、规范地出具相关人员的廉政审查意见,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期间严格保守秘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分不同情况向组织部门提出不影响使用、暂缓使用、不宜使用等建议,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廉政意见回复100批次1651人次,先后共涉及207个单位及部门。(李德萍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