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该同志于去年9月16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建议不列入此次评优对象范围。”这是近日临翔区纪委监委从严从实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建立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对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廉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在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该区始终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收到相关部门正式函件后,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专职负责,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交由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查,防止出现审查漏洞。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相关影响情况的,不回避、不隐瞒,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意见,确保回复意见准确、真实、权威。
同时,区纪委监委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在廉政审查过程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的关键环节,我们要在审核把关上下足‘绣花功夫’,把全面从严治党充分体现到选人用人的严格把关上,让干部信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王晓燕 罗光艳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