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坚持“严”字当头 把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时间:2021-01-10 08:29:30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去年,芒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提拔任用中的监督作用,坚持“严”字当头,把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321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

“紧紧抓住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严明廉洁从政纪律,认真履行廉政意见回复关,对问题单位和干部采取‘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让优秀单位和干部一路绿灯。”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动态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实行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廉政意见回复制度,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

该市坚持多部门联合会审,分级层层把关。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实行信访、党风、案管、监督审查、干部监督、案件审理“六堂会审”机制,在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情况基础上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通过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市纪委监委严格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痕迹资料的归口管理,动态更新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办理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涉及选人用人168人次、评优评先1477人次、因私出国10人次、因公出国1人次、其他1665人次。

“经审核,该征求意见不属于县纪委监委受理范围,不予做出具体廉政意见回复……”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对征求意见的事项和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市纪委监委还对征求意见对象范围做了明确,明确审核对象、审核范围,区分征求意见部门、被征求意见对象,紧扣分级负责制,同时也避免不区分人员身份和职务职级、避免同一事项、同一对象重复征求意见等。(刘晓蓉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