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了第一批8个典型案例。云南保山“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母亲河’东河,致使东河成为纳污河”;河南郑州、开封等地市“不顾水资源禀赋,以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为名,大量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通报“咬定问题不放松”,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彰显了党中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发展大计,少数地区为何敢搞“冷处理”、打折扣,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恐怕与个别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观不端正、事业观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没树牢有很大关系。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只考虑自己的“小九九”,只注重看得见的“显绩”,不愿在见效慢、周期长的“潜绩”上下功夫,难免敷衍应付,失察失责,“层层落实”成“层层递减”。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面对典型案例通报,不能简单一看了之,而应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打通环保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梗阻”,切实把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问责必须露出锋利的“牙齿”,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早见效、见实效。(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