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丽江篇

发布时间:2021-01-25 10:25:36   来源:《云南纪检监察》杂志

编者按

2020年,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形成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清风云南”从1月20日起陆续推出我省各州市特色亮点工作,切实做到“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创新探索“智慧监督”

打造监督执纪“最强大脑”

丽江市纪委监委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警示案例入脑入心。(丽江市纪委监委供图)

2018年9月,丽江市被列为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化的试点。为高质量完成好试点建设任务,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信息化、精准化水平,丽江市紧紧抓住试点建设的契机,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创新性地打造集监督执纪监察、政治生态环境评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扶贫资金大数据监管“五位一体”的监督执纪“最强大脑”。

监督执纪监察系统让案件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丽江市依托纪检监察专网研发了监督执纪监察一体化全流程平台,以线索管理为主线,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设计流程,集处置、查询、预警、统计、分析、比对、管理、结果为一体,从问题线索受理、分办,初步核实到立案审查和移送审理全部在专网上批办;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手段,智能化管理监督执纪监察案件线索,让每一个监督执纪监察程序通过系统加以规范,使之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不断提高问题线索的分类、分流、处置功效。同时,系统设置了办案预警信息平台,对所有涉及办案期限的环节均设置了相应的预警期限和黄、红、绿(黄灯提示案件即将到期,红灯提示案件超期,绿灯表示案件已办结)三种预警提醒提示,使案件管理更加科学精准。

党风廉政建设监管系统让考核更加精准有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监督系统将人工智能、大数据、OCR图像识别等技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为工作提供了高效的决策服务。系统根据党员干部信息、案件查处、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情况,结合蹲点式调研、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检查、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情况,分析了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和考核。同时,平台能直观看出区县留置空白点、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空白点、乡镇自办案件空白点,以及办案的全部数据与违纪领域类型,快速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效地对各县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政治生态环境评估系统让分析评估更加科学合理。“内网百度百科”政治生态环境评估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含村监委)廉政档案。结合工作情况,分析了解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供准确的单位政治生态环境信息,对单位政治生态环境进行监督和评估。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比,把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情况和政治生态情况摸清摸准摸透,既了解“树木”,又把握“森林”,使政治生态评估由“模糊”走向“精准”,由“估计”变为“统计”。同时,系统还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信访举报、履行主体责任等情况,自动生成综合评估报告,并发送预警提醒,推动政治生态环境向上向好。

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让利剑更显锋芒。巡视巡察管理系统用信息化的手段开展巡察问题线索管理、人员管理、统计分析,直观展示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和整改情况,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现网上填报、审批、移送、流转,对巡察反馈、交办、整改、公开等环节进行时限公示和预警督办,提高监管整改的精确度和时效性。建立巡察干部库,严格按照巡察人员配备要求,一键生成巡察组名单,实现巡察组人员的合理配置,既满足地域回避、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要求,也能有效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等难题。同时系统还可对巡察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实时分析一个地区一个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增强巡察对提高治理效能和治理水平的贡献力。

扶贫资金大数据监管系统让数据主动“开口说话”。智慧监督扶贫大数据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把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融入民生领域监督系统,将涉及扶贫资金发放、惠农补贴、社会救助、公职人员基本信息等数据进行汇集,利用监督比对模型进行大数据计算,对可疑数据及时预警。利用平台的信息比对作用,对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导致错保漏保以及“人情保”“死人保”“关系保”“富人保”等现象进行有效整治,将以往进部门、看台账、进农户式的“人工跑腿”传统监督升级为“数据跑腿”,解决了监督方式单一,人力、时间成本高的难题,监督从“翻山越岭取点抽样”到“足不到户全面了解”的转变,快速准确锁定问题,大大提高了监督质效。

健全机构  创新机制

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培训班精神,丽江市积极加强统筹协调,迅速推进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全市四县一区全部挂牌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实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人员全就位、安排全落实,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直面存在问题,健全监督机构,响亮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监委”的问题。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更高要求。针对委机关干部监督室监督力量不足、监督方式单一、事前监督不够有力,县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机构不健全、工作职责把握不准、权限边界不清、专责作用未能发挥等一系列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下发《关于成立干部监督室的通知》,各县(区)纪委监委把成立干部监督室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在十个工作日内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通过完善工作机构,健全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切实解决“自己人怎么监督自己人”的问题。一是构建立体监督“防病变”。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 “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划出规范“八小时以外”言行的“硬杠杠”,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管从工作圈拓展延伸至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探索开展常态化家庭走访,重点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庭情况、困难需求、业余生活、廉洁自律和思想动态。要求定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和借调人员纳入监督范围,同时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直系亲属纳入监督范围,着力消除干部监督对象中的“盲区”。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治未病”。紧紧围绕监督“自己人”这个首要职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让干部及早收手知止。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不打招呼深入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就严守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督查,深入县区纪委监委就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开展调研督查压实“两个责任”,通过工作报告群对各部室负责人、巡察组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工作去向进行督查,从严要求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会纪会风督查,严格落实会前“打招呼”、增强守纪意识,会中“严督查”、确保全程监督,会后“发通报”、发挥警示作用。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强免疫”。经常性开展案例通报会,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经常性开展现场教育,组织重走长征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认真算好人生的“七笔账”。严格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结合丽江市近年来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制度方面的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执纪,着力破解“监督不带电不长牙”的问题。一是织密制度笼子“筑防线”。以制度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在建立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修订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0项制度和办法,制定出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流程等制度。制定下发《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十要十不准”》《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和文件。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红线、筑牢防线、坚守底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日趋完善。二是秉持刀刃向内“不手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做到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认真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政治不纯、纪律涣散的坚决清理,对作风不严不实、不能胜任的建议组织调整,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的严肃处理,对担当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以实际行动防止“灯下黑”。2018年至2020年10月,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62件59人、1个乡镇纪委;立案审查13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其中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问责18人,其中诫勉问责8人,通报问责10人;组织调整(调离纪检监察系统)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