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文山篇

发布时间:2021-01-25 10:14:23   来源:《云南纪检监察》杂志

编者按

2020年,在省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形成了一批特色亮点工作。“清风云南”从1月20日起陆续推出我省各州市特色亮点工作,切实做到“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监督“探头”架到基层一线

丘北县纪委监委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基层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丘北县纪委监委  王灵惠/摄)

文山州持续推进落实基层走访群众制度,不断丰富责任主体、方式方法、主要内容、线索处置、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工作内涵,压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职责,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走访,精准发力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2020年,该州共组建走访组1710个,走访22001次,走访群众97575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010个,发现问题5764个,立行立改问题4969个,处置问题线索55个,给予提醒谈话、约谈141人,给予问责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锁定对象内容,监督脚步走到最基层

走访制度就是把监督“探头”架到基层一线,对乡(镇)、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农村党员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贴身”监督。走访内容主要包括了解一线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是否有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情形;是否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和损公肥私;是否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违反农村移风易俗有关规定;是否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政策落实、村务管理、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以及基层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马关县将违反农村移风易俗有关规定列入走访内容,以先进典型示范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时代新风。广南县将脱贫攻坚举报箱管理台账和群众信访举报情况等列入其中,为群众打开一扇畅通诉求的窗口,同时在走访中盯紧盯实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实施和使用。通过“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逐村逐户持续开展基层走访,走出办公室,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庭院塘边,让走访接地气,贴民心,解难题。

制定办法措施,明确职责找准监督路径

各地纷纷结合实际,制定走访工作办法,明确职责任务、走访范围和监督对象,成立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协调工作,并将走访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丘北县建立“必访、必谈、必讲、必查”一线走访工作法,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做到困难户、信访户、特殊户、村干部、农村党员必访;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政策必谈;党的方针政策和专项工作纪律规矩要求必讲;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和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在农村一线落实扶贫政策中搞变通、打折扣、走过场问题等相关情况必查。砚山县出台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走访制度,规定对走访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月梳理,建立台账,分析研判,列出清单,交由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广南县珠街镇在制定走访制度中要求对照“明白卡”了解群众对自己已享受到的政策是否一致,记录群众的困难和需求。在走访工作中,各地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靶心目标,并将走访和巡察有机衔接、“捆绑”发力、同步推进,力求把问题查准、把责任压实、把事情办好。

强化结果运用,确保访出成效不走过场

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对走访工作领导不力的、乡镇纪委走访工作滞后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被走访人员拒绝走访或者故意向走访人员提供虚假情况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走访监督对象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或者干扰走访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走访中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分析研判处置,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快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砚山县规定,乡镇走访工作连续3个月问题线索排查为“零报告”的,乡镇纪委负责人需向县纪委监委作书面说明,被县纪委监委及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组检查发现问题的,严肃追究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马关县要求乡(镇、场)纪委汇总形成走访工作报告,每月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对走访监督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核实处置。

抓牢资金监督台账“链条”

为督促基层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对涉农资金台账的监督和管理,文山州自2016年7月下发《关于乡(镇、街道)纪委建立资金监督台账的通知》以来,全州104个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出台措施办法,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监督管理,做到项目规划清楚,资金使用明白。2020年,该州共建立资金监督台账5663笔,监督资金总额17.55亿元,发现问题195个,立行立改184个,处置问题线索8个,给予提醒谈话、约谈39人。

明确台账内容,标好“专属标签”

各地乡(镇、街道)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乡(镇、街道)的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涉农补贴类资金、涉农项目类资金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对各类资金建立了独立台账,做到一类一册。台账明确了资金类别、数量、使用范围和对象、使用程序、资金的去向和用途以及乡(镇、街道)纪委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对存在问题和履职不到位人员处理情况等严格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4年来,各县(市)纪委加强对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每季度对各乡(镇、街道)纪委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敷衍应付、工作不实的严肃追究乡(镇、街道)纪委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规定,每半年将县(市)纪委、乡(镇、街道)纪委对上述资金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况上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州纪委监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州、县、乡“三重”检查把关,严格报账程序,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管理规范,达到项目安全、群众放心的目的。

创新方法方式,扎紧制度“笼子”

各地基层纪委创新方法方式,扎紧扎牢台账监督管理“笼子”。砚山县以“双备案+双监督+四制度”的模式,理顺乡(镇)、管理区纪委和政府机关、各站(所)的职责,实现职责到位、监管到位。“双备案”,即涉农资金发放情况实行乡镇各站(所)向乡镇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向上级纪委备案;“双监督”,即对于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县对乡、乡对本级的双向监督;“四制度”,即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必须坚持实行备案制、督查制、公开制、追究制四项制度。丘北县在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主体责任派单制等工作中,明确县纪委常委对挂联乡(镇)的资金监督台账工作负责,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挂联乡(镇)进行督查指导。文山市要求收到上级拨付的各种涉农资金后及时填写涉农资金备案表,同时制定资金使用程序流程图,分别于款项到账后及资金使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纪委(纪工委)备案。马关县大栗树乡建立资金监督管理台账模板,形成一套资金监管台账,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涉农资金进行监督,跟踪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西畴县采取建立乡(镇)站所、纪委两级台账每季度一检查、每半年一报告的“211”模式,明确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的乡(镇)中心、站(所)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将资金使用、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乡(镇)纪委备查,迎接县纪委每季度开展的检查。富宁县制定出台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报备制度,要求县乡两级纪委按民生资金类别建立独立台账,明确资金数量、用途、使用范围,围绕资金使用程序、去向等摸清项目进度,查纠问题。通过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构建常态化监督链条,确保各项惠农资金落到实处。

盯紧每笔资金,管好每本台账

因在组织实施项目的过程中,没有严格审核把关和逐户实地核查补助资金,导致有些农户退耕还林面积存在虚报、多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等问题,今年3月,麻栗坡县董干镇相关负责人受到书面诫勉的问责处理。

各县县乡(镇)两级纪委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下发限时整改通知书,坚决纠正涉农资金使用不当、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等行为,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部分资金兑现进度缓慢,影响项目实施进度;部分项目资金报账不及时,存在廉政风险隐患;分类建立台账不全面,存在漏项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的力度欠缺……针对台账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共性问题,文山州既做好台账前期的监督检查,更做足后期对“问题短板”的督促整改,努力让台账成为基层干部和群众心目中的“放心账”“透明账”和“廉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