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监委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0-11-28 11:25:31   来源:普洱市纪委监委

“本次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占全国获奖单位4个,普洱市纪委监委是其中的1/4。”近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公布,普洱市纪委监委榜上有名。

“这个‘国字号’招牌是机关上下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善作善成的结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施自进介绍,长期以来,市纪委监委严格遵循中央、省、市文明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强化领导,注重教育,内优环境,外树形象,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将思想引领和党建统领深度融合,抓实抓细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员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学习日的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基层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参观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基地、观看革命先烈纪录片、拍摄爱国题材快闪等“传统+新颖”的方式,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亲身参与、亲身体验,从内部营造浓厚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氛围。同时,借助该市纪检监察网站、“清廉普洱”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

坚强的思想保证是“上层建筑”,打牢思想根基,还需要剔除思想深处的“痼疾”。近半年来,市纪委监委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开展“文明创建树形象”活动,在全市范围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戴着“显微镜”深入查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病菌”,大力整顿纪检监察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五官不正”等问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规范言行,树好形象。

与此同时,将制度约束和文化浸润“两手抓”。抓实抓细日常监督,出台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八小时外”报告、“阳光监督员”、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刚性制度从严管理。印发《机关文明手册》,着力打造环境优美、温馨和谐、格调高雅的文明机关,从待人接物、办公礼仪等方面细化要求,强化对礼仪文化的宣传,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我们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过程当中,也增强了自我约束的意识,我们都希望能从内而外成为有素质的干部。”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表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从思想最深处对主观世界进行优化,在打造全国文明单位的过程中,无论在思想塑造还是行为规范等方面,大家都往更高的层次、更优的方式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提高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能力。

对于市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取得只是开端。“以什么样的纪律来约束队伍,以什么样的作风来体现素质,以什么样的素质形象来体现战斗力,以什么样的姿态行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道路上”一直是普洱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研究、做深做实的课题。(马颖 罗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