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受到问责预警,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元江县2名乡镇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县纪委监委的问责预警,这也是自实行问责预警制度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首次对“自家人”发出问责预警。
“正人先正己,监督的‘手电筒’不能光照别人,不照自己。”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要强化自我监督管理,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把‘打铁的人’真正淬炼成‘铁打的人’,当好全县政治生态护林员。”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亮红灯”,果断“踩刹车”,充分应用问责预警、谈话提醒等措施,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线索做到“零暂存”,以零容忍态度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坚决杜绝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灯下黑”现象,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从身边人身边事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严管“自家人”,严防“灯下黑”,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免疫力’,只有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才能挺直腰杆硬气监督执纪。”该县围绕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执纪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规范完善制度,在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拧紧干部监督“安全阀”,扎紧扎牢制度笼子,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清理自家“门户”,不断提高自我净化能力,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通报问责2人,组织处理9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3人。
为严防“灯下黑”,该县纪委监委还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风险点大排查,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列出负面清单,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划出“警戒线”。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在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上下功夫,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既采取全员培训与选优推送培训等方式,注重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通过强化学习培训增强干部履职能力,补齐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短板,又与时俱进创新学习方式,利用微信及时便捷、互动性强的特点,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掌上“微课堂”开启线上学习模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根据干部年龄结构、工作经历、专业类别等特点,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纪(工)委任职锻炼、统筹安排到综合部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派驻(出)纪检监察系统等岗位进行锻炼,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斗争本领和履职能力。
“在锤炼过硬工作本领的同时,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监管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抓实抓细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净化、自我监督、自我提升,淬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