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近日,祥云县纪委监委结合本县实际,以全县各乡镇纪委(监察室)、机关各综合部门、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办为考核对象,印发了《祥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综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通过量化考核细则,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力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
此次印发的《评分标准》,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岗位特点及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信息和宣传工作、创新亮点、干部教育管理等重要任务,分类制定考核标准体系,逐条细化考核标准,突出各部门工作重点,避免考核“一刀切”。
据悉,为确保印发的文件可操作、可监督,在其制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严格遵循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纪委监委业务工作程序规范的基础上,反复征求了县纪委监委各业务室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对每一项考核指标进行推敲和讨论,及时校准偏差,确保取得实效。
“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开展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分值形式直接体现出来,是为了倒逼履职、激励尽职、鼓励创新,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做什么、做多少、达到什么效果,激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干事新活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普艳华)